| 公告日期 | 111/10/07 |
|---|---|
| 有效期間 | 111/10/07 ~ 111/10/21 |
| 徵才機關 | 國立聯合大學 |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系 | 電機工程 |
| 人員區分 | 技士 |
| 正取 | 1 |
| 候補 | 0 |
| 工作地點 | 苗栗縣 |
| 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南勢里聯大2號 |
| 條件資格 | 一、具學士以上學位。 二、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情形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校園各項重大工程執行。 二、建築物、水電、高壓維護、營繕、修繕。 三、校園公共設施新建、修繕。 四、學校事務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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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求人連結 | 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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