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111/06/23 |
|---|---|
| 有效期間 | 111/06/23 ~ 111/06/30 |
|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
| 職務列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系 | 地政 |
| 人員區分 | 科員 |
| 正取 | 1 |
| 候補 | 0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 |
| 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
| 條件資格 |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有實際從事地政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優先,考績不得有丙等情事。 (四)具薦任第6職等合格實授資格者。 (五)具有公文處理、電腦文書簡報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不得陞任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辦理土地徵收、撥用及其他臨時交辦案件。 |
| 聯絡方式 |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11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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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4/07
11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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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22
1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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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0/09
11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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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9/13
11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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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12
11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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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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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14
11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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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3/26
10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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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1/03
1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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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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